7月27日,泰国移民局官员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延长停留期限且持短期签证(旅游签证、过境签证、落地签证)的滞泰外国人必须在9月26日前做出离开泰国的安排。
日前,泰国内阁批准滞泰外国人士停留期限可延长至9月26日,外国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或办理离境手续,并进行90天的报到。
至于短期签证持有者(包括旅游签证、过境签证、落地签证)和那些获得互免签证的外国人士必须在9月26日之前离开泰国,伴有以下原因可以除外:
重大疾病:需带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到当地移民局申请延期;
有其他障碍情况:如遇无航班或者突发状况,可以联系自己国家的驻泰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协助出具相关证明,并携带相关证明到当地移民局申请临时停留泰国,如果通过申请,允许停留泰国的期限不超过30天。
另外,如果持有长期签证外国人要继续续签,则要像往常一样到移民局提交延期申请,为避免人群拥挤,希望大家提前申请。由于疫情期间暂停90天报到,所有在3月26日至7月31日期间未进行90天报到的外国人都必须在8月1日至31日期间通过相关渠道进行90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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