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给中国留学生造成了重大损失,就在昨天,英国内政部颁发了正式的指导文件,确认受疫情影响的大部分当事人,其原有签证都会被“自动”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
据出国留学网介绍,这份指导文件的发布时间虽比预期晚了许多,但总算是给受影响的同学一个明确的安排,安抚了提心吊胆的当事人,减少了各种不确定事件的发生。
文件中分别列出以下各种情况,供当事人参考和安排:
1. 目前人在英国的中国公民,其持有英国签证近期已经到期或者即将到期:
当事人如果目前/原本持有的英国签证,到期日期是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30日之间,那么其签证都会被自动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这些当事人目前不需要担心,也不需要另外采取任何行动;如果当事人在此之前(今日的指导文件被发布之前)已经申请延期签证,也不再需要采取额外的行动。
如果当事人实在担心,认为需要向移民局索要一封确认信件来确认该签证已经自动获得延期,或者想要求一张有着新到期日期的BRP卡,那么当事人可以直接联系移民局的新冠疫情移民服务小组:
免费电话:0800 678 1767(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5点)
2. 当事人持有英国签证,但既不是中国公民,也不是欧盟公民,并且通常居住在中国:
如果当事人的英国签证到期日期是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30日之间,当事人应该立即联系新冠疫情移民服务小组。
联系之后,新冠疫情移民服务小组一般会帮当事人将其英国签证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当然前提是当事人必须证明自己居住于中国。
(注:这种情况可以比如是泰国籍当事人,主要居住在中国,但是目前持有英国访问签证待在英国,却又暂时回不去中国。)
3. 目前人在英国的中国公民,持有爱尔兰短期访问签证:
这类当事人是指在英国-爱尔兰签证体系下,持有爱尔兰(亲友,游客,会议/活动,商务类)短期访问签证的当事人,持该签证也可以直接入境英国进行短期旅行。
当事人如果受限于目前疫情状况无法及时回国,并且其原有签证到期日为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30日之间,当事人应该主动联系新冠疫情移民服务小组,进一步讨论如何进行合理安排。
4. 目前人在英国的中国公民,持有由英国皇家属地(Crown Dependencies)核发的签证,并且该签证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30日之间到期:
这类当事人必须直接联系新冠疫情移民服务小组,进一步讨论当事人的情况。
5. 目前人在英国的中国公民,想从Tier 2内部轮调签证(Intra-Company Transfer)转至Tier 2 General(普通工作签证):
这类当事人按照原本移民法的规定,必须离开英国并回到国内才能进行申请。
现在移民局特别开放允许当事人原有签证到期日期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30日之间的,可以直接在英国境内进行这类签证转换申请。
当然,当事人要符合所有Tier 2 General(普通工作签证)的其他相应移民申请要求。
6. 持有英国护照的当事人,目前护照仍卡在中国境内英国签证中心:
由于目前中国境内的英国签证申请中心(UK Visa Application Centre)仍然关闭中,许多当初把护照交上去的当事人,仍然还无法把护照拿回来。
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是持有英国护照的英籍人士,可以向移民局申请紧急旅游文件(Emergency Travel Document),如果当事人着急出行的话。
一旦中国境内的英国签证申请中心恢复开放,移民局会把归还这些护照等文件视为首要任务。
7. 持有中国或其他国家护照的当事人,目前护照仍卡在中国境内英国签证中心:
由于目前中国境内的英国签证申请中心仍然关闭中,这些护照尚无法归还给当事人。
指导文件上只说要当事人自行去联系中国当局,或者驻中国当地的使领馆,看看是否能够申请相应的紧急旅行文件。这意味着,当事人恐怕只能等待英国签证中心被重新开放了,在这之前护照是暂时拿不回来的。
8. Tier 2,Tier 4和Tier 5赞助人因疫情造成缺席:
如果持有Tier 4签证的学生或者持有Tier 2或Tier 5签证的雇员,因为新冠疫情造成了缺席(比如说人在中国暂时回不来英国,生病或者需要被隔离的情况),这些赞助人(雇主和学校)不需要向移民局通报相关当事人的缺席情况。
据出国留学网介绍,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雇主或者学校如果不通报当事人的缺席,不会被视为违反移民法的规定,不会对当事人的赞助资质带来负面影响;赞助人有权决定该情况是否应该向移民局通报。
本文来源:官宣!因疫情原因,英国签证自动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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