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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申请程序介绍

2017-11-20

  一、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匈牙利人力资源部2013-2015年教育合作执行协议》,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全国):

  200人/年(本科生:75人,硕士生:75人,本硕连读生:20人,博士生:3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8-48个月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36个月

  (网上申报时具体留学期限请以匈方接收院校学制为准)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硕士研究生: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

  博士研究生:不限

  4.资助内容

  出国留学网介绍,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30欧元/月,博士研究生325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贴(本科生200美元/月)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博士研究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博士在读一年级学生;

  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均使用英语作为授课语言,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需满足各接收院校的具体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参看附件二)。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参考附件三),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院校要求为B2级,对应托福成绩为90分/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一般为B2级。

  3.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专业、课程设置、留学身份、留学期限、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入学考试方式及时间、学校宿舍接纳能力、学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查看附件二。

  申请人无需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通过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将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学号、电子邮箱、手机号码)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4月6日,我们将在4月9日组织校内公开面试,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方可在基金委网站上进行正式申请。学校确定的候选人,须在4月17日之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单位(国际合作处1016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请勿逾期,否则视为放弃)。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于2015年4月29日前将单位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及匈方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人须同时在匈方网站进行报(http://limesurvey.tpf.hu/index.php/267728/lang-en),并于2015年4月28日前完成(请大家注意时差,提前完成,逾期后果自负)。注意:请大家遵守上述工作日程安排,给老师一定的时间准备学校派出材料,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受理方式

  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接受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统一申请

  3.网报材料

  (1)国内申报材料

  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②单位正式推荐公函(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机构通讯录)

  ③成绩单复印件(中文,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系统打印,并加盖成绩单公章。非自己在网络复制粘贴)

  ④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

  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

  ⑥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请提供在读证明,持学生证在国际合作处1016开具)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并将材料③-⑥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2)《赴匈牙利留学人员应填报的对外联系材料》(详见附件1,用A4纸按顺序需单独装订成册)

  申请人须同时在匈方网站进行报(http://limesurvey.tpf.hu/index.php/267728/lang-en),并于2015年4月28日前完成(请大家注意时差,提前完成,逾期后果自负)

  注意:同学们如果确定自己的留学目标后,收到此通知后,请提前准备各个相关材料。对外联系材料因需公证,请大家在4月25日之前提交(勿超过次期限)。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向匈方提交评审合格的留学候选人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

  具体接收院校由匈方负责落实。匈方将最终奖学金落实结果通知中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匈方通知发放录取材料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申请人应按照《赴匈牙利留学人员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准备对外联系材料。所有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提交匈方。

  2.凡未获匈方奖学金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匈方通知为准。

  3.留学人员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七、相关材料

  附件:一、赴匈牙利留学人员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

  二、匈牙利可选院校名单及相关信息

  三、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对应的各类英语水平考试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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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申请程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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