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移民局内部已对处理签证申请的优先顺序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更改。
该变更将反映新的“常住居民(normally resident)”边境例外类别,并提高了部分签证类别的审理优先级。
该政策已于2020年11月3日生效。
新的居民类(移民)签证审理优先级别如下:
第一优先级别
1. 申请人在新西兰的居留类签证。在此范围内,将进一步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级:
对于技术移民类别(SMC),将优先考虑:
时薪等于或高于新西兰收入中位数的两倍(目前为时薪$51纽币或年薪$106,080纽币或以上)的申请人;
从事规定的注册职业的申请人。
对于工作到居留类(WRF,即WTR,包括人才(认证雇主),人才(艺术,文化和体育),南岛特殊贡献,宗教工作者和长期技能短缺清单)申请人,将优先考虑:
时薪等于或高于新西兰收入中位数的两倍(当前为时薪51纽币或年薪106,080纽币)的申请人;
从事规定的注册职业的申请人。
2. 配偶关系和受抚养的子女的家庭居留申请;
3. 根据COVID-19支持居留指示提出的居留类签证申请,涉及:
WTR签证(Work to residence visa)
基本技能签证(Essential skills visa)(中级或高级,或薪资等于或高于工资中位数)
企业家签证(Entrepreneur visa)
4. 根据以下说明提出的申请:
居民签证的旅行条件变化
居民签证持有人和符合条件的前居民签证持有人申请永久居留签证
5. 根据以下指示申请永久居民签证:
符合RW2.1规定要求的人才(认可雇主)工作签证持有人的永久居民签证申请
2019年基督城事件响应
全球影响签证
第二优先级:
申请人在新西兰境外的居留类签证申请(除符合上述优先级划分标准的申请)。
此外,以下临时签证类别列为第一优先级,高于所有其他类别的临时签证申请:
根据COVID-19支持限制临时指示提出的临时签证申请和条件变化(VOC)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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