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实施赴华航班乘客登机前进行核酸检测措施以来,一些旅客就相关问题向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进行了咨询。使馆整理了常见咨询问题:
一、我应该如何申请做核酸检测?使馆有指定的检测机构吗?
二、我应该什么时候去做检测?
三、我如何确定检测证明的出具日期?
四、如何理解“持统一格式检测证明直接登机”?
五、拿到检测证明后,我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六、如果证明信息有误,我是否可以自己涂改?
七、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血清检测)可以代替核酸检测吗?
八、婴幼儿是否也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九、多次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上传信息不成功怎么办?
十、我已取得3天内的检测证明,但航班晚点怎么办?
十一、赴华登机前做过核酸检测,入境后是否仍需隔离?
十二、我是在新加坡轮班下船回国的船员,登机前是否也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十三、前往港澳台地区是否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十四、我没有智能手机,该如何申请核酸码?
十五、申报核酸码时遇到问题怎么办?
现就以上常见咨询问题集中答复如下:
一、我应该如何申请做核酸检测?使馆有指定的检测机构吗?
答:驻新加坡使馆暂未指定特定检测机构,您可根据新加坡卫生部网站公告,按赴华事由致函以下机构申请协助:
(一)必要的商务及工作需要旅行可向新加坡贸工部申请(邮箱:[email protected] );
(二)持人力部颁发的工作许可(Work Permit)、技术准证(S Pass)、特别准证(Special Pass)人员向人力部申请;
(三)教育、人道事由及其他情况请向卫生部申请。其中第十一项“需提供目的地国家要求登机前做核酸检测的证明”(Proof that DestinationCountry has a Pre-Departure Test Requirement),可将使馆官网公告截图作为附件上传。
二、我应该什么时候去做检测?
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下简称“检测证明”)以出具日期为准,您取得的检测证明出具日期不应早于航班起飞日期当日-3天。如,航班起飞时间是9月13日,则出具日期不应早于9月10日。请您在检测前与检测机构确认报告出具所需时间,以确定您何时去检测。
三、我如何确定检测证明的出具日期?
答:检测证明上可能有采样、检测和出具时间等多个日期。首选出具日期;如没有出具日期,则选择证明上显示的最晚一个日期;如证明上只显示一个日期,选择该日期即可。如,检测证明显示采样日期为9月8日,检测日期为9月9日,证明出具日期为9月10日,则应选择9月10日为出具日期。
使馆认可的统一格式检测证明出具日期为正文“This test result was reported on [Date]”中提到的日期。
四、如何理解“持统一格式检测证明直接登机”?
答:赴华直航航班乘客,如取得使馆认可的统一格式检测证明,可凭检测证明直接登机,无需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以下简称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转机及未取得统一格式检测证明的旅客仍需提前申领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证明格式可参考以往通知。如不确信,仍可按原有方式申请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
五、拿到检测证明后,我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第 1 步,校对检测证明上的信息,如姓名拼音、护照号码、检测日期等;
第二步,请检查检测证明的出具日期是否在起飞前3天内;
第三步,确认检测证明格式是否为使馆认可的统一格式,如是,可凭此证明直接登机。
特别提醒:如出现个人信息不符、检测证明出具时间超过3天有效期的情况,将影响您的行程。
六、如果证明信息有误,我是否可以自己涂改?
答:不可以。请您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证明,任何伪造、变造检测证明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血清检测)可以代替核酸检测吗?
答:不能。中国相关部门只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不接受血清抗体等其他新冠病毒检测结果,请您在检测前与检测机构了解检测类型详情。
八、婴幼儿是否也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答:对于婴幼儿(不满6周岁),如果准备搭乘直航,只要同行的监护人符合乘机标准,可以不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无符合要求的检测证明不能登机,特殊情况应事先商使馆。
如搭乘转机航班,由于涉及中转地相关政策,建议咨询中转地中国使领馆或拟搭乘的后段直飞中国航班的执飞公司;登机前免检不意味着可以入境时免检,关于抵达中国后婴幼儿检测政策,建议您咨询入境城市的地方政府,具体可查阅相关地方政府网站。如有可能,建议尽量检测。
九、多次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上传信息不成功怎么办?
答:此类情况可能因网络原因造成。建议您换个时间段再次尝试,或更换网络连接方式,如从wifi网络切换为手机移动网络,也可请亲友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的“为他人填报核酸检测情况”入口代为申报。多次尝试仍不成功的,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此外,如您确认持有的检测证明符合统一格式相关要求,也可凭检测证明直接登机,无需申请核酸码。
十、我已取得3天内的检测证明,但航班晚点怎么办?
答:如您所持有的检测证明因航班晚点导致过期失效,仍可登机。但如您的航班改期,则需按新的航班日期确定是否需重新做检测。
十一、赴华登机前做过核酸检测,入境后是否仍需隔离?
答:核酸检测是登机要求。入境后仍需执行入境地政府关于隔离、检测的有关要求,具体可查阅相关地方政府网站。
十二、我是在新加坡轮班下船回国的船员,登机前是否也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答:需要。自新加坡搭乘航班赴华以及经新加坡中转乘机赴华的所有中、外籍乘客,均须于登机前3天内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十三、前往港澳台地区是否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答:对搭乘航班自新加坡出发、经由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不入境中转、最终目的地为中国内地的乘客,须查验其健康码状况和健康状况声明书,且应保证中转地登机时间仍有效;对搭乘航班自新加坡出发,入境地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乘客,核酸检测政策请按照三地主管部门要求执行。鉴于中转的不确定性,不建议在疫情期间通过中转方式赴华。
十四、我没有智能手机,该如何申请核酸码?
答:原则上,须由本人申请核酸码。因各种原因确无法由本人申报的,可请他人代为申报。代申报人须在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通过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选择“为他人填报核酸检测情况”入口代他人申报。如无法在当地找到代申报人,建议您请国内亲人或朋友代为申报。
如代申报人不与您一同乘机,您可持核酸码截屏或核酸码照片打印件登机。登机时请携带好检测证明备查。
十五、申报核酸码时遇到问题怎么办?
答:如您申报核酸码时遇到问题,请通过相关链接或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中“申报入口B”“常见问题解答”栏目,查看“核酸检测健康码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65-64750165(24小时),+65-81296456(疫情期间临时领保专线,工作日上午08:30-12:30,下午14:30-18:3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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